“物業管理與征信掛鉤”需秉持對等原則
編輯:佚名 來源:中國江西網 作者:佚名 更新于:2016-1-19 閱讀:
理論上,業主與物業公司應該是一個命運共同體。業主花錢買服務,享受安全、干凈、整潔的小區環境。而物業公司通過提供稱心的服務,贏得報酬,繼續發展。然而現實中,業主與物業公司卻鮮有共贏的范例。相反,業主大批量拒繳物業費,幾乎在每一個小區都有存在。同樣,物業公司濫用維修基金、給欠費業主拉閘限電的新聞,屢屢見諸報端。
需要說明的是,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亂較勁,最終結果只有一個---共輸。物業公司不能實現盈利,消極怠工,甚至是撤場走人。而業主得到的是,越來越差的物業服務,甚至面臨垃圾堵門的窘迫。那么,如何破解這種共輸的局面呢?無非是做好兩件事。一方面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。另一方面,物業公司要改變“坐地收錢”的習慣,給業主提供更貼心、更周到的服務,而不是給業主添堵。這兩件事看起來簡單,落實起來卻很難。很多小區,業主都與物業陷入持續惡斗中。業主越欠費,物業公司越擺爛。而物業公司越爛,會有更多業主越覺得“貨不符實”,拒不繳納物業費。
如何結束物業與業主間的惡斗呢?我認為,南京市推出的,將征信與物業管理掛鉤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。一方面,將經法院判決,依然拒繳物業費的業主,拉進征信黑名單,必然會起到警示作用,倒逼業主按時繳費,確!凹茸屛飿I跑也給物業吃草”。另一方面,草案也規定,“物業企業的日常表現將與征信掛鉤,直接影響到今后物業企業的生存和發展。”這就有效避免了,物業公司不作為、亂作為的可能。而通過征信黑名單的雙向倒逼,業主和物業會結束共輸走向共贏。
目前,公眾對將物業公司納入征信管理異議不大。但對“拒繳物業費進征信黑心單”卻頗有微詞,擔心以后在物業爭端中,成為“任人宰割的羔羊”。其實,公眾有這樣的疑慮情有可原。一者,物業的“日常表現”難以量化,而“拒繳物業費進征信黑心單”卻是一目了然。物業管理與征信系統掛鉤,給人一種不對等的嫌疑。二者,由于物業服務欠佳,很多業主都有欠繳物業費的記錄。業主擔心拿到尚方寶劍的物業公司會算舊賬。
那么,如何破解公眾對“拒繳物業費進征信黑心單”的疑慮呢?我認為,首要是要秉持對等原則,將物業的失信管理,要可量化、可監控。比如,什么樣的“日常表現”屬于亂作為,要在征信系統中扣分,都要寫清楚。并制定簡便易行的追責機制,確保物業頭上征信黑名單高懸。其次,將欠費業主拉進征信黑心單之前,物業公司需要做“無過辯護”。物業只有能自證無過,才能將業主拉進黑名單,避免物業持黑名單“自重”的現象出現。唯有如此,物業管理與征信系統掛鉤才能破除阻力,達到業主與物業雙贏的局面。
上篇:
下篇: